是因为她喜欢穿着白丝——在之前教导着声乐社用吉他的社员时,我就注意到她腿上的白丝。
前前后后我一共来了五次,其中有四次她是穿着lo裙配白皮鞋和白丝,而且lo裙的款式似乎都不重样,可以看得出她是一个真正的lo裙爱好者。
我不禁感叹着她的勤奋,正要拉上门先去吃饭,却听见她叫了我一声,“学长,请等一下~”“嗯?诗芸,你有什么事吗?”我回头问道,她听到后放下了吉他快步走到了我的面前。
顺便介绍一下,她叫苗诗芸,是一个比我小两年的学妹,我现在是大三,而她读大一,好像是学文学的,因为喜欢吉他所以才加入了我朋友的声乐社,她先前只是断断续续地练了几个月,所以也算半个初学者。
“嗯……就是,学长今天晚上有空吗,我想让你再教我一下吉他。
”诗芸看上去有些害羞,她又继续说道,“也不用花太长时间的,只教到今晚八点就行了,我来帮学长点个外卖在这儿吃,不会太麻烦学长的。
”我这人有个缺点就是不好拒绝漂亮的女生,可能是单身久了的原因,而且这种缺点需要可能很久的时间才能慢慢改过来。
但我还是明白自己的心里是有莎莎的,如果诗芸真的对我有意思,我其实也可以拒绝可能会有的表白……不过现在没必要想太多,反而是自己太自作多情了些。
“好吧,我就留下来多教你到八点。
”沉思片刻,我最终还是点点头答应下来。
就这样整个声乐社的活动室里只有我和诗芸,在吃外卖的时候她和我边吃边聊,她告诉我她来自外省,在先前几乎是废寝忘食才考到这所学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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