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里拍的那一套,虽说他对那身衣服没有很喜欢,像硅胶娃娃才会穿的,纯黑色,材质是蕾丝和薄纱,很暴露,很羞耻。高跟鞋尖得仿佛能把人杀死。
可搭配上豪车的真皮座椅和富有科技感的仪表盘,那金钱、权力与美色相结合的诱惑力堪称无人可挡。他相信如果他敢发表,将在论坛里收获一栋千层高楼。
那天他被楚瀛按着()了好多次,看来多数男人的性癖还是具有趋同性。
他也让楚瀛在那堆照片里评价过最喜欢的。但他们的喜好偏离严重,楚瀛另辟蹊径选了一套他觉得相当不起眼的片子。
那是某天在床上闲来无事,楚瀛亲自掌镜帮他拍的,色彩调成了单一的黑白,重点拍了他的脚踝、手腕、背脊、后颈等,他细细的骨头像嶙峋的鱼刺,皮肤呈僵死的灰白,又因为反光而透着润泽的饱满感。
用丁厌的话来形容是:很怪。这套照片里他一点也不美,甚至那看不出是他。
楚瀛却将它打印成实体还制作了一本相册,并在手机里保存了原图,偏偏不告知他喜爱的理由。
丁厌认为这是极端自恋的体现,楚瀛喜欢那套照片,无非是因为那是他自己拍的。
但自从他发展出摄影的爱好,对方送了他不同型号的胶片机、单反、微单,林林总总加起来可是好大一笔钱。丁厌能有什么异议呢,他还要缠着楚瀛帮他拍更多照片呢。
最近令他犯愁的是另一件事。他偶然翻到了楚瀛的护照,这个人是七月底的生日,不远了。
这是一项重大难题和挑战,丁厌自诩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可他是真送不起符合楚瀛消费习惯的礼物啊……
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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