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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上次约哲华出去的那个星期,我一直心神不定、忐忑不安,而这次却相反,我的心情出奇的好。只要有空闲,不用和别人说话的时候,我的口中总是不由自主地反复哼唱着哲华谱曲的那首歌。笑容一直挂在我的脸上,我看什么都喜欢,做什么都耐心十足。菁茜一口咬定我谈恋爱了,要我老实交待,她说,只有恋爱中的女孩子才是这个样子。她的话触到了我一直不敢触摸的东西,我红着脸否认,笑她狭隘,告诉她,是因为我的一个好朋友重生了,所以才这么高兴。她眨眨眼,连声问:什么重生?是男的还是女的?我笑着不去回答,借故走开。
因为出差的关系,我只上了三天班就休息了。这天我起了个大早,在衣柜里翻翻找找,选了件白色高腰松紧边、拉链竖领的休闲外套,一条深色时尚的牛仔裤,配上一双白色休闲旅游鞋,再将披肩直发高高束起,然后对着小镜着了点淡妆。当站到穿衣镜前时,我几乎不敢相信,镜子里的那个神采飞扬、笑意盈然、眼睛里闪有奇异光彩的女孩子是我吗?
背上挎包,我踏上了去方家的路。
方妈妈见到我,眼睛亮了一下,然后,笑着将我拉进屋,拉到哲华的身边,说:“迎蓝,你太漂亮了,所以,我将哲华打扮了打扮,你看,是不是精神了不少?”
哲华立在那里,高大挺拔,头发微微向上梳起,露出了大半个额头。他的外套没有扣,露出那件我出差时带给他的套头毛衣,一条谷黄色的休闲长裤,一双深色休闲鞋,整个人显得干净脱俗、温雅轩昂,隐隐中还透着一股傲然,不是清高、自命不凡,而是高贵、深邃。这种冷傲似乎成了他的一种特有的气质,让人忍不住想接近他,引起他的注意,博得他一笑。论才气和相貌,哲华几乎可以算是上上等了,可上天就是这样,它嫌他太过于优秀和完美,所以拿走了他的光明。
“是的,方妈妈!”我点头表示赞同。
她看一下时间,说:“你们走吧!记得中午回来吃饭。迎蓝,哲华就交给你了,啊?”
我握一下方妈妈的手,示意她放心。然后,我转向哲华:“哲华,准备好了吗?”
他点头。由于紧张,他的嘴唇紧闭,脸的轮廓越发显得分明。
“那我们走吧!”我靠近他的身边,伸出手轻轻地挽住他的胳膊。他好高啊,我觉得我一下子娇小了好多。
我挽着哲华慢慢地走出门口,停在楼梯处,回头见方妈妈站在身后,眼巴巴地看着我们。见我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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