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嗅觉,在前来狩猎之前,凌松就采摘了不少气味浓烈的樟树的树叶,再将这些树叶整体捣碎,然后将这些樟树叶流出来的汁液均匀地涂抹了全身,从而用这厚重浓烈的汁液味道来掩盖自身散发出来的人类的微弱气味。
就连手中所持的这柄狗.腿刀都不放过,这柄狗.腿刀照样经过樟树叶的汁液的再三洗礼,从而掩盖狗.腿刀自身散发出来的金属气味。
野狼对金属散发出来的那种冷峻气味尤其敏感,如果让它们闻出金属的味道来,那么无论如何,它们宁愿饿肚子,也绝不会以身犯险的。
遮盖住自身的气味之后,凌松又精心为猎物挑选了一个合适的诱饵——一只濒临腐烂的野兔。
众所周知,狼是肉食动物,可是狼最喜欢吃的却是濒临腐烂的动物的尸体,这种濒临腐烂的动物的尸体往往会发出令人倒胃的恶臭,却偏偏是野狼们的最爱,最美的美食。
这种勇于充当大自然的清洁工,而在人类看来近乎变态式的嗜好,着实让人难以理解,可是参照某些人偏好吃臭豆腐来看,也就容易释然了。
这只濒临腐烂的野兔还是凌松早几天的猎物,此刻他相信,凭借这只野兔散发出来的“诱狼”气味,完全能够将十公里以外的野狼都给招来。再者说,这种散发恶臭的野兔尸体,偶尔出现在丛林中,也不会让前来饱餐的野狼产生怀疑。
凌松将这只濒临腐烂的野兔置于距离自己约十米开外的一片空地上,这个距离既能让自己有效地避开野狼的视线,又不至于隔得太远,完全在自己的掌控之内。如果自己从潜伏地点猛然发起攻击,完全有自信能够在两秒钟内冲到野狼身边,并且能够迅速发起攻击,绝不会给野狼留出太多的反应时间。
至于引诱野狼的位置,凌松也是经过一番精挑细选的,这一片丛林叫做野狼坳,因这个地方时有野狼出没而得名,而在这个野狼窝引诱野狼,好比在酒吧里找酒鬼,在差生里面找学渣,自然手到擒来,完全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