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右手上,腕间的皮肤能清晰感受到对方指节薄茧的触感。
烤串摊子香味扑鼻,十块钱挂满肉的三串,时聆摘掉手套攥满两手,要的鸡肉和鱿鱼,商行箴听旁边的人说撒孜然粉的羊肉串儿最好吃,边掏钱边笑:“要不要?”
时聆自从养了杨纳瑞后就戒了羊肉,闻言摇了摇头:“你也不许吃,杨纳瑞嗅到你身上的羊肉味儿会疏远你。”
商行箴腹诽,本来就没多亲近,明明是他从一堆白茫茫的羊群里选中这头灰的,又是他从雪停的黎明把它抱回家的,到头来杨讷瑞亲的是家中的另一人。
在部队保留下来的习惯,商行箴吃东西很快,几口解决掉两串鸡肉,去买了一杯海盐拿铁一杯红豆奶酪端手里,等时聆啃完了串儿,他就把奶酪易到时聆手中。
夜市中形色路人,谁都不如商行箴身姿笔挺,时聆不时四顾周遭,目光最后还是落到商行箴身上:“叔叔,我还以为你不喜欢这种地方。”
商行箴问:“那我应该喜欢什么地方?”
时聆边舀奶酪边细数:“锦竹轩,狄希斯酒店,限定名额的预约制餐厅,哪里烧钱去哪里。”
“你是不是对我有偏见?”商行箴道。
时聆又喊他不爱听的称呼:“不是吗,商董?”
“在成为商董之前,我当过在野外训练时会嚼草根的部队兵,在此之前,我跟你一样是个下课了跟同学跑小卖部买薯片的中学生。”商行箴夺去时聆手中的空杯子捏瘪了投进垃圾箱,手掌托住他的下巴用拇指略微粗鲁地揩掉他唇边残留的乳白,“时聆,我首先是个名叫商行箴的普通人。”
时聆的思维向来敏锐,他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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