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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芝兰
吴映雪
吴思华
已知:此六人无法全部相容
求其解决方案?
如果在一个组织之中的人事资源管理实务中遇到这个问题,一般来说解决方案可分为两大类型。
第一类的方法就是分离法,将这六个人分为二到六组,当然是越少组越省事。其好处是全体留任又不牵扯其他单位,但是后续必须追踪评估其总效率值是否有所提升,并超过企业为此调整多花费的成本?
第二类的方法就是去除法,将其中导致不相容的关键人物找出来,免职资遣或调任,当然是人数越少越好处理。其好处是简单明快,企业又可省下这些人员的相关费用,不过,如何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地接受必须慎重处理,否则轻的仅是劳资纠纷,重的甚至涉及人命。
黄建华将上述处理方式的模型,导入目前自己家里出现的问题之后,如果採取分离法的话:
第一类:分离法
(一) 王芝兰、黄明道、黄明德
(二) 吴映雪、吴思华
剩下一个黄建华,如果分到第一组,一切就回到原点失去意义,所以拨入第二组;若依照目前社会状况,就是黄建华与王芝兰离婚,然后跟吴映雪母女成立新的家庭。
离婚?对于黄建华来说,这是一个连作梦都绝不会想到的名词;每当王芝兰在报刊杂志上看到各行各业的名人,因为第三者介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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