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虚握住他的手:「是吗,你真不在意?」
在接近他的那刻,文颖凑近了他耳边,低声地说:「带我来这的人,是——」
与宴会厅的奢糜热闹相比,酒店的走廊寂静,孙夏的穿着高跟鞋在地毯上跑着,高跟鞋踏在地上,只回盪出了闷闷的脚步声。
莱姆厅在走廊的另一边,她转弯过去,莱姆厅没开灯,只藉着走廊的灯照明。百叶窗未降下来,所以,孙夏可以看见里头,有个男人拄着手杖站在窗边。
感受到了她的目光,那男人转过身来,虽动作有几分吃力,但气质却仍是温文儒雅,轻轻一眼,都是优雅。
手不离仗为绅士,十九世纪工业革命后,手杖是品味与优雅的象徵,配戴手杖时,就该气定神间彬彬有礼。
他推了下鼻樑间的金丝眼镜,笑了:「孙小姐来了。」
孙夏抿着嘴,先是看着他的脸,又看他的腿,对方觉得有趣,摆手邀请:「进来吧——隔这么远,我们不好谈事。」
孙夏蜷在腰侧的手握紧了拳头,随即又放开,情绪立刻进入另一个波段,她气定神间地笑了,气场丝毫不输对方。
她走进莱姆厅里,笑问:「姚渊先生,你的腿能站了?」
言下之意,孙夏跑着去见的人是谁,于皓俊也大概有答案了。
他面色微凛,倒不是在意孙夏去见另一个男人:「你是姚渊的人。」
「我其实不是谁的人。」文颖说,但大概也觉得好笑:「只是事到如今,我再否认好像就显得矫情了,随你想怎么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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