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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就算有事,他也不敢说出来好吗?昨晚入了大魔王的套,被人家人证、物证,轻轻松松,就一手的抓牢,他自作主张的决定,反而害了自己和女主角。
这么傻眼的事情,他哪敢把它说出来,到时要是被别人笑,他的一世英明,英俊帅气特意经营的形象,不就全毁了。他只能在心里暗暗的苦笑,他可还没追到女朋友耶!就连,肉!都还没吃到一口,叫他怎么可能说出来。
更何况他还答应大魔王,这件事不可以提前告诉李喜欢,所以他现在非常的困扰,又心情没有多好,再看向,对面坐了一个那么亮又大的电灯泡,正直睁着大眼睛看着他,他的心情又更糟了……
「是不是因为我跟你们来约会,你不高兴?」林雨彤多少也猜得到。
「呵呵……」范思哲选择笑一笑代替回答,心想:「你知道就好。」这只是其中一小部份而已。
「阿哲,小欢比较容易害羞、脸皮薄,如果你要和她约会,其实我也不太想要在你们中间当电灯泡。」其实是李喜欢有和她讲过,阿嬤生前曾经对她的耳提面命,所以才事先和林雨彤说好,也拜託她一定要帮忙。
「我知道。」不然能怎样?他能老实和她们说:「我每天都急得想吃一口肉,所以林雨彤,你可以哪边凉快,哪边去吗?」范思哲色狼的本性,怎么可以随便就显露出来,万一吓到美丽可爱,又看起来很可口美味的小红帽!那怎么得了!他又不是傻瓜。
「阿哲,如果彤彤的陪伴令你不开心,我真的很抱歉,我觉得我们才认识没有多久的日子,总共也才第四天,彼此都还不太了解,等我们彼此更了解对方的时候,再一起单独出来约会好吗?」换句话说就是:「我们才刚认识,我怎么知道,你到底是,郎?还是狼?我当然要先学会保护自己,以免在爱情这条路,跑得太快,万一跌倒受伤,就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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