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宗灵柩与韦贤妃。因参知政事李光素有威望,便由他在和议书上签字以表诚信。又降御札给三大将领。
绍兴八年签订的和议,其要点如下:
一、宋对金奉表称臣,受金册封为皇帝。
二、两国疆界,东以淮水中流,西以大散关西南为界;自淮而西,宋割京西唐、邓二州,及陕西商、秦二州之半与金。
三、每年金主生辰及元旦,宋遣使称贺。
四、宋岁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于每年春季运送至泗州交纳。
五、金国答应于次年送回宋徽宗灵柩及高宗生母韦太后。
内容包括南宋称臣,岁贡贺旦,自列于藩属,虽然说是盟约,其实根本就是降书。
绍兴九年元旦,秦檜代替高宗下跪从金使萧哲手中接过国书,然后让省吏们身穿朝服为前导,将金国国书奉于宫中。
岳飞在鄂州听闻宋金议和以及和议内容之后,马上上书反对。认为若是为了迎回徽宗灵柩与韦太后,与金人议和给点财帛可以接受,但是因此丧权辱国,形同投降绝不可行;何况金人狡诈多变,根本不能信任。
朝廷不但没有回覆,还下詔封岳飞为东京开封府仪同三司,这是从二品的文官职,地位仅次于宰相;另外加给三千五百户食邑。
岳飞连续三次都拒绝接受朝廷的詔书。
手下有人劝说:「我们连续三次北伐,死伤那么多兄弟,连东京的大门都没有看到;如今不费吹飞之力就可收復,岳帅正可回到东京,继续完成宗帅的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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