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还讲点纪律,到了乡下就完全跟匪徒无异。
在清朝的时候,那些地方上坐拥广袤田土的地主缙绅们,往往有着举人、秀才、捐官(花钱买的官,多为虚职)之类的“功名”,不少人还有子侄或亲戚在朝廷内当官,从而编织出一张巨大的关系网。
哪怕是在征战动荡的太平天国时代,除了作为反贼的太平军、捻军之外,湘军、淮军、楚军这些挂在朝廷名下的兵马,通常也都会对他们有些顾忌,从而不敢劫掠得太过分。不管是再怎么跋扈的兵头们,只要尚未决心谋反,否则对待这些人脉关系盘根错节的地主缙绅,多少也会有些忌惮。
但问题是,到了破旧立新的民国年代,这一切护身符和特权就统统打了水漂。民国时代的兵痞和军阀大帅们,可都再也不会把清朝的功名身份放在眼里。该勒索就勒索,该屠杀就屠杀,根本不会客气——那年头在乡下死一个人,就真是跟死一只蚂蚁没啥两样。
在杨白劳眼中,黄世仁无疑是主宰生死的存在;但是在手握兵马的军阀面前,黄世仁也就是个屁。
虽然地主们也试图走新时代的上层路线来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去竞选国会议员之类。但民国前期毕竟是一个“有枪就是草头王”的年代,哪怕你在北京跟什么高官攀上了交情,到了地方上也未必有用。
想法子结好当地军阀也是一条路子,毕竟县官不如现管。但问题是大多数的军阀旋起旋灭,这个“现管”更替得实在太频繁。士绅们刚刚花大钱投资下去,军阀就已经通电下野了……于是又白忙乎一场。
其次,在民国初年的河北、山东、河南、四川这些战乱频繁之地,就算是遇上了不打仗的年月,军阀们为了供养庞大的军队,以及维持奢华的生活,从而摊派给地主们的赋税,也远比清末时期更加沉重。
例如四川全省在清末只需供养新军一镇(相当于一个师)12000人,外加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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