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热。
沈常乐含糊不清地回应,“可当年我们也只见了三天.....”
三天而已,很多细节她都已经忘记了,只模糊地记得他永远跟在她后面,替她扛相机,陪她找景,然后乖乖地配合她说的每一句话。
“三天够了。”
“嗯?”沈常乐仰着头,迷茫地看着他,陡然间有些不认识他了,他远比她想象的更执着,更深邃。
为了得到她,他能赌上这么多年的时光。
“够我想你一辈子。”
路听野很难再抑制,只能翻身又压上去,再度尝一尝十六岁就想压的女人是什么味道。
知道路听野偷偷喜欢她这么多年后,沈常乐心软的那一面又被勾了出来,以至于这几天格外纵着路听野,到了第三天,她就有些消受不起。
二十出头的男人就是野肆,像一头不知餍足的狼,永远喂不饱。完全应了他说的那句话,碰他的脸他都能石更,都不需要她多挑逗。
沈常乐腰酸背痛,一气之下搬回了春和公馆。
【你这两天自己住】
路听野无奈地看着消息,反思一下自己这两天哪里做的不好。想了一圈,他自知没有错处,唯一的错大概是晚上没准她吃冰激凌,总不至于这点事就要离家出走两天吧?
【就因为我没给你吃冰激凌?】
沈常乐躺在家里,冲着手机翻了个白眼,【你这种毫不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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