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常乐咽了咽被白葡萄酒弄得发涩的喉咙,声音淡淡地:
“我会配合你。”
空气沉默一瞬。
路听野太阳穴狠狠一跳,他一字一顿:“你做梦。”
他把脊梁弯下来了,把灵魂出卖了,把尊严抛掉了,把十年的坚持都变成了一个笑话,就是为了得到她的人。
爱也好,不爱也好,恨也好,折磨她也好,互相折磨也好,总之,他一定要得到她。
路听野忽然扣住她的手腕,把她的手抬高,目光盯着她无名指上的碎钻戒指,“一小时之后交换戒指,记得把别的男人送你的戒指扔了。”
相处这么久,他从没见过沈常乐戴这种朴素的碎钻款式戒指。
她的戒指柜里,最便宜的戒指也是两克拉的钻石,碎钻是看都不会看一眼,更别说买着戴手上。
沈常乐没有反应过来,顺着他的目光看向自己的无名指上的戒指。
戴着戴着就习惯了,今晚订婚宴,她居然都忘了取。
当初送给路听野的那只戒指有一对,是对戒。她的这只是戒指周身嵌满碎钻的款式,他的那只则嵌了一颗只有五十分的小钻石。
“是你那戏剧学院的小男友送的?你都这么捧他了,他也不对你大方点。”
说完,路听野松开她的手,转身走了。
订婚仪式其实很简单,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交换戒指,切了祝福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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