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晚上,似乎还有个月亮。
沈常乐觉得不对劲,不对劲大了,骤然收回目光,侧头看向路听野,严肃的声音通过耳机清晰地传入他的耳道:“路听野,我觉得来过天上。就在最近。”
绝对来过。
感觉太过清晰,仿佛是你切切实实做过某件事,你的大脑忘了,但你的眼睛记得,你的耳朵记得。
路听野听到声音后也转过去,一脸还没睡醒的表情,费力撩起眼皮看着沈常乐。
他昨晚赶稿到半夜,没睡好,早上起来给沈常乐做早饭,又被沈常乐指使着去名品店拿新到的限量款鞋子。中午没睡,下午在飞机上也没睡好。
路听野耷拉着眼皮,说了两个字:“正常。”
沈常乐大惊失色:“什么?”
路听野又揉了揉眼睛,这才清醒了不少,氤氲的眼神让他看上去格外像人畜无害的小狗,加之他的瞳孔颜色浅,比薄雾还要湿漉漉,比落日下的维港还要波光粼粼,令人心驰。
沈常乐觉得自己的心脏有点酥,比一块掉屑的曲奇饼干还要酥。她一瞬不瞬地看他。
路听野打了个哈欠,声音低懒得不成模样,“仙女的家就在天上,回家很正常啊,不是吗?”
就知道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沈常乐心说了句真烦人,可耳根子被他懒懒的调子烘得阵阵发酥。
“你还是睡觉吧。路听野。”沈常乐动了动唇瓣,不搭理他了,继续望着窗外的风景。
被路听野这么一闹,沈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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