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眼手表,立刻就说,“我还有工作要忙,不多说了,先走了哈。”
她骑上自行车风风火火的走了,穿着一身风衣,背包放在车篮里,一副干净利落的样子,自行车走起来的时候,长发就在后面飘扬。
沈红玉站在后面,笑容立刻垮下去,她盯着林敏君的头发,心想原来在云南的时候她头发就很顺滑,当时都说是云南人杰地灵,养的人好,现在来首都都这么长时间了,她的头发怎么还是这么顺滑。
看着林敏君的背影,沈红玉心里既羡慕又嫉妒,她不知道自己的出路在哪里。
以前沈红玉觉得安心当个富太太就挺好的,不愁吃不愁穿,就像上辈子的林敏君一样。
但是现在当上了富太太,她抢了林敏君的位置,才发现当富太太并不开心,别人只认可陆德平,并不认可她,全家上下都没有一个把她当人的。
结果这时候她才发现,林敏君好像过的比上辈子更幸福了,她听说林敏君开了个酒楼,生意红红火火,赚了不少钱,是个既有名气又有钱的老板,她好羡慕林敏君,她觉得林敏君找到了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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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回家,阎立已经回来了。
前两天林敏君提了一嘴,说自己忽然很想吃猪脚,今天阎立下班早,就去菜市场买了几只猪脚回来,正在烧毛。
林敏君就放下包去帮忙,两个人一起炖了猪脚,调了蘸水,把二娃叫过来吃饭,吃完饭,林敏君又去书房看了会书,这才上床睡觉。
直到躺到床上,林敏君才把今天的事情告诉阎立。
“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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