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晕,酒还没喝,先给排骨醉倒了,他再喝一口酒,啧的一声,“痛快!”
等林敏君坐下动了筷子,这顿饭就算正式开始了。
二娃再给曹彬舀了一碗猪脚,肥肥的、颤巍巍的晃着人的眼睛。
“我听说彬哥以前在咱们北城可是呼风唤雨的小将,小红兵,特别好奇,当时究竟什么样子啊?”二娃就问,“我前两天听人说了,彬哥以前可威风的。”
他开始引导话题,引导曹彬主动吹牛皮,吹嘘一下当初自己当小红兵时候的事情。
但这娃想的还是太简单了,曹彬不是完全没脑子的,吐出一根排骨,眼皮都没夹一下,“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不想说。”
“那就喝酒,今天这杯酒是我特地给你买的,只给彬哥一个人喝。”二娃说着又给倒了一杯。
这时候曹彬已经感觉到不对劲了,但完全没往那方面想,毕竟他打死也想不到自己会把百达翡丽的女士手表给弄丢,更想不到好巧不巧的,林敏君每天都有打扫的习惯,会捡到这块表。
所以他自信,自信不管二娃这个小屁孩想玩什么,他都招架的住,索性就留在这白吃白喝一顿。
马屁一句接着一句,酒是一杯接着一杯。
酒过三巡,曹彬开始醉了,眼睛开始犯着迷糊,脸也开始喝红了。
二娃继续刚才的话题,“彬哥,今天这顿酒喝完,咱们的梁子也解了,你就跟我说说,当初你在北城的威风,我听说当初整个北城,谁家的小将都没你威风的,呼风唤雨。”
二娃毕竟年纪小,就算看惯了人情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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