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间隙,柏湫瞥了一眼她手机里密密麻麻的攻略图,毫无兴趣地挪开目光。
有这时间,他不如泡吧。
跟柏湫在一起的三天后,宋知绵算是摸出来一点窍门了。他表面看着绅士,性格却十分龟毛别扭,讨厌一切毛茸茸的东西,讨厌一切除了美感一无是处的物体。
笑盈盈对着她说话时好感度能骤降几十,面无表情语气嫌弃的时候,好感度又涨得飞快。
但这并不妨碍宋知绵在他的雷区上反复横跳。
毕竟,恋爱是他自己提出来的。
“你还走不走?”
路边,柏湫绷着脸冷声问。
宋知绵循声回头,看到柏湫僵直着身子站在一堆鸟笼和兔笼里,紧贴衬衫的脊背已经有了汗痕。
她用指腹轻轻摸了一下鹦鹉的翅膀,“很可爱的,你要不要摸一下?”
“你不走我走了。”
柏湫说着要转身,脚边突然传来奶乎乎的声音,“叔叔,这个兔兔好稀饭你。”
上一秒还不耐的男人,下一秒吓得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还没他鞋大的兔子正伏在他脚边,吭哧吭哧啃草,耳朵轻轻抖动。
“宋知绵。”柏湫皱起眉,目光飘向远处,尽量不去看眼前那团白影,“把兔子抱走!”
“叔叔怕兔子,你帮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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