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家世没什么不满,中肯道:“你这腿脚不便的,怎么过日子?”
杜衡知道自己现在这幅模样的生存竞争力非常低,这个时代不似现代有口吃的容易,怎么也不至于饿死,但在原身的记忆里,这时候是常年都有人饿死的。
如果今天他被赶出去,身无分文,腿脚不全,无非就两条路,要么冻死,要么饿死。
为此留下给人当上门女婿和出去死,两厢比对,除却一心求死的人,想必都会选择前者。
杜衡便争取道:“我的脚许还能治好,若是治不好一辈子这样,虽是干不得太多的重活儿,但基本的活儿我还是能做。我识字,可以给人抄书,写信。”
秦雄眉心微动,前头的他觉得不过是体面话,真正实在的还是后头的一句:“你识字?”
杜衡点头:“以前家里日子好的时候上过私塾,也去考过生员,只不过没能考中,但是字是识得的。”
秦雄默了默,村里识字的人不多,他大哥在世前也是读过些书的人,为此秦雄对读书人有些好感。
且读过书倒是有些用处,以后靠着自己的人脉还能给他在城里介绍个算账的活计,到底也能养家糊口。
上门女婿不好找,本身就是件受人戳脊梁骨笑话的事儿,若非是这哥儿或者女子家里的条件属实好,男方家里穷,寻常男子谁愿意干这事儿,到人家屋里腰杆抬不起来,一辈子都得低着头。
要不是实在过不下去了,哪个男子愿意去遭这种罪。
小满本身没多大毛病,虽说村里人总说三道四的嫌小满霸道,不过他觉得哥儿性子不怎么随他爹,反倒是更随他这个二叔,为此也很欢喜小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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