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何涟微微抿嘴。很多人都对他们这么说过的。
“那我们来说说昨晚没说完的话题吧。”黎涵突然笑道,“你为什么想请我去你们乐队做吉他手?”
这是个很必要的问题。对于很多乐队来说,主唱,尤其是女主唱,是一个乐队的门面;把一个乐队的门面主唱找去其他乐队干活,多少有点挑衅的意味了。
何涟沉默了一小会儿。
“我看过你五年前的演出。”
五年前,何涟刚上大学,和学校里的朋友们小打小闹地组了一个乐队,某天晚上和朋友出门看演出,演出的是一个朋克乐队,主唱在一边唱着和喊叫几乎没有区别的歌词,而吉他手则在一边戴着帽子低头弹琴,嘈杂粗犷的琴声与她那安静的台风格格不入,甚至与整个乐队喧闹的气氛也不太相符,但却意外地让人非常着迷。
那个那个朋克乐队昙花一现,发了一张非常违反朋克精神的录混精良的专辑,接着就销声匿迹了。
何涟一直很后悔没有早点认识他们,他实在喜欢他们的风格。直到后来发现了白路灯的主唱,似乎就是之前那个朋克乐队的吉他手。
其实在前天晚上之前,何涟并没有想过要找黎涵,毕竟白路灯的咖位比他们要大。他也只是恰巧听到有人在闲谈,说白路灯的主唱和吉他似乎分手了。那一刻,冲动的念头涌上心头,让他抓紧机会去撬墙角——当然,并不是说感情上的撬墙角,他只是想找一个吉他手,一个他心心念念的吉他手,一个他五年来一直没忘掉的吉他手。
唱这么难听能不能要下去啊,要不换我来吧?啊?”
舞台上突然传来争执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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