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完全是下意识的反应。
假如面前坐着的是顾衣挽,这举动正常不过,可是偏偏是程知意,那他的举动就不太正常了。他该怎么解释啊?
客厅处除了顾翊方一共五个人,齐刷刷看着他,顾翊方轻咳一声,死鸭子嘴硬:“我渴了,现在就要喝水,你想喝水自己再去倒一杯吧。”
说完,他抬起杯子一饮而尽。
程知意哦了一声,好心提醒:“这水里有小虫子,我没口渴,刚刚打算去倒水的。”
作者有话说:
是范若许!不姓沈。我是笨蛋总是不小心打成沈tat。
第14章
程知意确实想要喝水,但是水杯被人抢了很不高兴。她这人有个毛病,自己不高兴,别人也别想高兴,更别说是害她不高兴的罪魁祸首。
顾翊方恶心地扣嗓子眼,胆汁都吐出来了。从卫生间内出来,脸都绿了。
富家少爷,还真是又娇气,又愚蠢。
有了顾翊方这个小插曲,大家也没了继续讨论的兴致。生日地点最终定在杜蠡家,一行人到大丁商厦买了布置生日的饰品后,一块去了杜蠡家。
晚五点半过,范若许出门去接快下班的女朋友向晴。
闲着也是闲着,六人三辆车,跟在范若许车子后头,一同去接向晴。
向晴高考分数也不高,主要是她偏科,所有科目中,语文是最好的一个,她连续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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