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了,钱氏抓了些瓜子花生,包了一包糖,准备待会吃饭的时候捎过去,也不算空手上门。
“玉寿,我们把纸笔带上吧。”
沈长林说着,还从角落里翻出一本字迹青涩的《三字经》来,那是刚开蒙第一年兄弟俩合作抄写的,当时一笔一划抄的小心翼翼,还觉得不错,现在看来笔迹幼稚不已,因此早就搁在一旁没用了。
但只要是有字迹的东西,钱氏就觉得神圣,她将其保存的很好,现在除了墨迹有点晕散外,看起来还和新的一般。
“小弟宝全不是总说要认字吗,这三天我们就带带他。”
沈玉寿将纸笔拿了出来:“好呀。”
沈大郎的小儿子宝全今年八岁,虎头虎脑,随了他大哥也是有点小憨,性子耿直,经常嚷嚷着想学沈长林沈玉寿两位哥哥去读书,但沈大郎和曾氏合计了一番,再怎么亲妈眼,宝全都不是读书那块料,去也是浪费钱,便一直没送他去开蒙。
但是沈玉平却说:“小弟想去就送嘛,读个一年半载的,又有什么关系。”
自家就是为老二的儿子读书而分的家,沈大郎有点心理阴影,问大儿子:“你不介意?”
“不介意。”沈玉平平静道。
没人知道,当初周氏送沈玉堂去私塾的时候,他特别羡慕,现在看见小弟宝全,就好像见到了当年的自己,让小弟得偿所愿,就算弥补了他的童年遗憾吧。
这顿午饭吃的倍香,曾氏特意宰了一只最肥的母鸡,买了一条五斤重的大草鱼,收拾出来满满两锅肉,给沈长林和沈玉寿舀了两大碗:“吃,不够锅里还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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