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半天,拨个电话给马小雅,将事情经过说一遍,“……你在燕京认识的人多,谁能比较权威地解释一下?”
“这个东西……我就能跟你解释,”马小雅听得笑一声,合着她那个退休的副厅老爸,就是检察院一路上来的,而她在燕京接触的类似人物也不少,自然敢吹这个牛,“要照我说,就是缓刑,但是要判她受贿罪。”
合着这个劳动教养的手续,因为太简单了,执行方不一定是本地,按说这个人有危险的话,外地可以对他进行劳动教养。
但是一旦所外执行,那位直接回家,投奔老家的劳教所,别人也不能说什么,跨省抓捕罪犯是正常的,但是跨省抢劳教人员——好吧,大约也只有陈太忠敢惦记这么做了,前提是他得不怕麻烦。
相对来说,判个缓刑还要好一些,起码起诉的这一方,可以在缓刑期间时不时地搔扰一下对方,而且那边也得证明自己洗心革面了。
这个主意不错,陈太忠一听就明白了,马小雅是希望以这种方式来打脸,没错,受贿罪不适用于非国家工作人员,而那些新华北报的记者,也正是因此而肆无忌惮地收敛财物,扭曲报道某些事件。
不过,马小雅有点怀疑,太忠听明白了没有?
当天晚上,陈太忠在湖滨生态小区设家宴,为凯瑟琳和伊丽莎白接风,酒至半酣处,马主播就问起了杨姗那边最后是怎么处理的。
“就是受贿罪,”张馨笑吟吟地回答,她最近因为此事,跟赵明博联系得挺紧,“太忠哥说了,让她在认罪书里,自己建议愿意接受受贿罪。”
前文说过,西城检察院若是愿意活用一下,能以受贿罪起诉杨姗,而这个现象从逻辑和法理上讲,也属于受贿范畴,难就难在杨记者的身份,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反正一旦这么判了,杨姗出来之后不认账的话,就可以大肆攻击素波政法系统,所以陈太忠就建议赵明博,让杨记者自己提出按受贿罪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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