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骨里的骨髓。爱吃肉的男人身上总有种血腥味的野蛮气息,喜欢带骨肉的更甚。
颜琛是眉眼深邃的混血儿,眉骨高挺眼窝深陷,直刀样笔挺的鼻梁,要比东方人更有蛮气。他偏头撕肉时,浓密的眼睫半遮宝石蓝的眼眸,也很难完全掩盖住从眼瞳射出的鹰隼般的精光。他啃着肉,宽阔的肩,修长的胳膊,有力的手,额角隐约鼓动的青筋,简直是头披着玫瑰色美人皮的野兽。
如果是别人,这样的吃相未免太没教养太粗俗,但颜琛不一样,他所表达出的热烈的喜欢和享受,和他的西化容貌以及气质,不论做什么都自信满满的傲气,使他像一位刚凯旋的罗马将军,正在士兵的簇拥下享受庆功宴。
颜琛察觉到了她的视线,大大方方地抬起头来,举着棒骨冲杜莫忘灿烂一笑,整齐的牙齿比灯光还要晃眼,顿时从古罗马执政官成了胸大无脑的美国大兵。
“我吃饱了。”杜莫忘给他看自己空空的碗。
“你才吃了六个饺子一块酱骨头。”颜琛不满,“不合胃口?”
杜莫忘哭笑不得:“我们刚刚吃了一餐,我这是正常饭量!”
老板端着碗黄桃罐头来,甜汤里还放了枸杞和椰果,很适合这样寒冷的早冬吃。
“小琛,吃好没?来帮我砍几块骨头,年纪大了,斩不动!来,甜汤小妹妹喝。”老板一点都不客气。
颜琛没推辞,三下五除把剩下的饺子倒进嘴里,西装外套随意搭上椅背,宝石胸针撞击在椅背上声音清脆。他毫不心疼自己价格昂贵的手工衬衫,接过老板油腻腻的嫣红色围裙利落地穿上,围裙胸前可爱的hellokitty在暖黄色的灯光下抛媚眼,和他欧洲贵族般的英俊面孔十分不搭。
他弯腰掀起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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