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会提到电脑是因为我和他还不认识时,我都用社群网站跟他聊天。
当时我每天都会用电脑上网,就只因为能跟他聊天。
所以结论是:旻辉是不重要中的重要。
如果世界少了旻辉,并不会因此崩塌,我也不会失去活下去的能量,只是会悲痛。
看似不重要的,但对我来说就是很重要。
想到着我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我对伯灿是喜欢;对旻辉是很喜欢、是爱。
我们常以「喜欢」来代替所谓的「爱」,甚至把两者混为一谈。
殊不知,「喜欢」和「爱」是截然不同的。
喜欢里包含了「欣赏、有好感」;爱里包含了「喜欢、很喜欢」。
简单来说喜欢也就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一连串复杂的思考后,我总算是挥开这阵子在我心上蒙上的一层薄雾了。
没错,我只是把伯灿当作是很重要的朋友,对他只是「喜欢」的感情,而非「爱」。
就像我曾对咏星说过的,喜欢,又或者说「爱」上一个人是会產生错觉的。
解开了一切迷茫,我终于又能像过去那样,继续爱着旻辉了。
专一的、用心的、深深的,爱着他。
「欸庄琹。」
放学后,我一个人坐在公园台阶上,伯灿他带着时灿也来了。
「嗨。」解开了谜团,我较能自在的与他相处,就像以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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