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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园时我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面景像,是伯灿的笑容。
也许我跟咏星也处在相同的情况,只是我比她更有压力。
我希望咏星真的能喜欢上伯灿,这样一来我就有理由强迫自己不能再留恋他的笑容和温柔。
对一般人来说,喜欢一个人三年是很专情的一种。
但是我这样还算是很专情吗?
在两人间犹豫不决,捨不得放手,这是一种自私。
伤他,也伤他,自欺欺人。
一定要做个决定才行,不能逃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