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受伤,因为我会漠视一切。然而,他错了。
义父死的时候我二十岁,已经是花街第一名妓。跟花街很多男妓、女妓一样,我的初夜给了一个满身铜臭的陌生人,这是我最讨厌的味道,我也不明白我究竟是怎样挺过来的。
不过这样的风光不会太久的,男妓与女妓的不同之处,就是少女成年后身材更加丰满,可以吸引另一批恩客;而少年脱变成青年,皮肤不再光滑,声音变得粗獷,外表也不是小鸟依人的模样,大部分恩客也对这样的小倌失去兴趣。
我想「色衰而爱驰」这话用在我们身上会更加贴切。
天佑三十二年,天不佑懋国,皇帝称病休朝,长渊侯高雨霽一族被流放,右相朱千翼把持朝政。
任何人都看得出快要改朝换代,而在这充满危机的一年,我遇上一个很漂亮的孩子,于是我便重金把他买下来。看到他的样子我就会想起桃花,所以我叫他「桃华」。
桃华不但漂亮,而且十分乖巧,连凤莲也十分喜欢他,还夸讚他假以时日必定比宋玉、周小史等倾国倾城的美男子还要美。我见桃华年纪还小,便把他留在凤莲身边。
记得在一个寧静的下午我打算找凤莲下棋,却听到桃华天真地问:「凤莲,为什么每一个人都渴望难开,而你偏偏要留在这儿?」
我听了整个人也怔在原地,那是每一个小倌永远无法癒合的伤口,然后凤莲这样答:「因为我一直在这儿遗失一样东西。」
「是什么?」
「爱情。不但是我,每一个生活在这儿的人都在这儿遗失爱情。」我偷偷倚在门边看着他们,凤莲伸手抚过眼角的细纹,续道:「我把我的爱情全都投放在一个人身上,只是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再来找我,所以我要一直等待,等到我找回我自己的爱情为止。」
即使凤莲已经是个鸡皮鹤发的老者,但是他那双眼睛却如同我跟他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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