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瞧瞧!”林子葵伸手,脸靠近烛光,凑得近了看,这是一手丑字,在林子葵这个自幼临大家书法帖子的读书人眼里,字写得实在不算好看,而内容很简单,写着:
[林郎,这件兔裘,明天要穿给我看哦。
照凌。]
第一行字,难看,而落款的两个字,应是时常写,字迹流畅优美不少。
“照凌。”
林子葵垂眸喃喃道:“二姑娘,这你的闺名么……”
他将这张飘金笺珍惜地收起来,夹在了书里,放进了盒子。
翌日晨,林子葵穿上了披风去见萧复,这件披风大了些,拥在身上异常的暖和,还有些冒汗。
林子葵到了东客堂,得知他还未起,元武说:“不巧,我家主人爱睡懒觉,今日怕是要睡到晌午才起。现在还不到辰时,林公子,要不待会儿再来?”
林子葵道谢,又问:“方不方便问兄台打听一下,二姑娘平素喜欢吃什么?”
一旁墨柳非常自然地掏出一袋银子塞过去。
元武看了眼没有接,说:“我家主子不爱吃东西。”
一个没味觉的人,吃什么都一样,很多时候萧复甚至会忘记吃东西。所以尽管萧复自幼习武,四肢却很修长匀称,身量并没有像自家兄弟二人一般魁梧。
墨柳以为他清高,不要钱,只好默默收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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