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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话也跟玩儿一样:“我没什么可让你坑的了,就这么个人,你要不要?”
后来,林诚知道秦戍没有住处,晚上就在网吧过夜,有人找他打架,只要给钱他就去,且每次都能打赢,竟还让他在这一片打出了点名气。
林诚把人带回了自己家,签合同的时候战战兢兢:“你确定你没告诉他们你的名字吧?万一以后你要是真火了,这黑料可没法平。”
秦戍洗漱干净,收拾的人模人样,让林诚放心:“他们问我,我回答的是血影狂魔。”
林诚眼皮子狂跳:“这什么寓意?”
秦戍签名签了好久,最后一处签名签完,他撩起眼皮:“没什么寓意,就是酷。”
爱打架的无非就是些非主流中二少年,秦戍给自己起了个非主流外号,那群小屁孩们每次往外报的时候,声音嘹亮,振聋发聩,觉得己方有这样一号人物真是十分长脸,连带着给秦戍的“报酬”都会多些。
吃肯德基麦当劳长大的小屁孩们没什么战斗力,秦戍每次也不会真出手,随便来个扫堂腿就够拉风了,要是真的打,他也会收着力,知道他们不过是想看血腥暴力刺激的,便任由一些拳头落在自己脸上。
打完了,恩怨就过去了。
林诚遇见他的时候,他刚送走一个爱装逼的小孩,那小孩老大哥似的给秦戍点了根烟才走。秦戍是不抽烟的,但是刺鼻的劣质香烟味道能让他保持清醒,所以也就没丢。
既然要出道,少不了要包装一番。
林诚带秦戍去试造型,换衣服时,看见他腰上有一道长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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