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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该请我吃大餐,小食算什么,我给他争取了好几天假期呢。”洛泱手上拿着一枝步摇在玩。
真有意思,唐朝居然有了这样的工艺。步摇的簪子与珠花之间,用金丝扭成的细弹簧圈相连,这样,只要微微一动,珠花就颤颤的晃个不停。
谁说弹簧是西方人发明的?咱们早有了,只不过,是用来做首饰而已。
丁香给洛泱梳了个半披发的垂挂髻,未成年的小娘子都喜欢梳披发髻,衬得洛泱俏皮可爱。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洛泱呆住了:铜镜照得不是很清晰,可这个洛泱,分明就是自己在现代十来岁时的模样。
这真是太意外了!
难道这是自己的前世?
她摸摸脸,细嫩的肌肤吹弹可破,连手感都那么似曾相识,洛泱脸上不由得自恋的笑了。
这个发现,让她瞬间变得更自在,昨天脑子里出现的什么“借尸还魂”,什么“夺舍”,统统丢到脑后:
我不是在过别人的生活,只不过是回到过去,让当时遗憾殒命的自己,接着活下去。
对她来说,这个心理建设非常重要,大大缩短了她与这个时代的磨合,朝夕间,她便有了成为“自己”的自信。
“小娘子,我们到丽水亭里去等五郎君吗?”杏花问。
丁香白了她一眼:“还去什么水边?到小书房去好了,我已经让人过去收拾。那是小娘子很小的时候,跟两位小郎君开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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