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见她用一七五公分的身高由上往下藐视一六七公分的我时,我更确定她肯定会那么做的。
哼哼,都藐视矮子!
不过雾嵐真是个特别的组织,嗯,对我来说遥不可及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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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的阳光洒在我身上,今天天气真好啊,太好了,温暖到连路旁店家里的机器人服务生都快过热坏掉了。
天气那么不尽人意就算了,反正太阳那么大很热情嘛,为这个冰冷的城市增添一些温暖也不错,重点是我现在要回家。
「回家」在一般人眼里是多么愜意的一件事,家里就是无拘无束的地方嘛——和喜欢的人住或是一个人住都很好。问题是,我家很黑暗,我的同居人脾气很暴躁,顺带一提,她只对我发脾气。
「我回来了……」我很小声的说着,拜託她现在在拍戏录唱片还是什么的,总之不要那么早就回来啊。
不过每次这个祈祷都和我的音量一样,随着一巴掌烟消云散到很遥远的地方。没关係,反正被打习惯也知道如何应付,只要护住头部就好了,至于脸嘛……反正本人长的实在也不怎么样,几条伤痕也没差啦。
「哼,看到你就碍眼,真不懂当初为什么要和你住在一起。」叶玟琳用很清脆的声音说着。
没错,我姊姊就是鼎鼎大名号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连街头的小猫小狗都知道的明星,大家都认为她根本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人,光鲜亮丽的外表和超高学歷高智商不说,她的举手投足之间都散发着优雅大方的气质,歌声更是绕樑三日,让每个人都为之崇拜和恋慕啊。
更特别的是,完全没有讨厌她的人,基本上每个艺人多少都有一些负面评论或是批评他的粉丝,可是姊姊完全没有,没办法,她实在太十全十美了——除了爱欺负我这点。
她似乎一直很讨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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