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孤舟一般,在漆黑的夜里前行,世界上就只剩下他们两人和车上放着的音乐,不知道为什么,此刻的车里没有点灯,但宋歌的心里却没有丝毫的恐惧.
你爱的不告而别,一生是多长时间,随着女声的缓慢吟唱,宋歌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徐静,如果有一天我们走散了,我被人抓去整容,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你还能认得出我吗?”
徐静抓起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腿上,故意逗着她,拉长了语调:“这,让我想想,如果你被科学怪人,整成了阿凡达,那我怎么可能认得出来你?”
宋歌拍了一下他的大腿,“烦死了,你把这么浪漫的气氛都被你破坏了,你应该说,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都能认出你来.”
“有句歌词不是这样唱得嘛,你掌心的痣我总记得在哪里.”宋歌的五音不全,平时遇到团建或者是聚会,总是躲在一旁,从来不开声,但此时却自然地唱了出来.
徐静听着她完全不在调上,似乎是重新创造了一首歌曲的歌声,笑着说:“你的左眼皮上有个小疤,你的右手大拇指上有颗小痣,你写字的时候,头恨不得把头低到桌子上,你喜欢仰着头看远处的东西,不熟悉的人会以为你很高傲,实际上你只是因为近视又不喜欢戴眼镜.让我想想,还有什么?”
“你喜欢大口大口地喝水,就像暑假最后赶作业一样,好像要一次性喝完一天所需的水量,然后很快就要跑去洗手间.”
宋歌在他的叙述里发现了一些自己都不曾注意到的小细节,她重新握住他的手,转而与他十指紧扣.
她抬头看着他,他一只手握着方向盘,那些日常琐碎在他的嘴里都变得生动异常,仿佛把这些片段拼一拼,就能凑成一个完整的她.
“我最近才发现我大拇指上的这颗痣,我之前看电影里面有个大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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