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我,我们只是心照不宣。
我当警察后,艳艳对捆绑的要求更高了,一是不再使用麻绳捆绑,改用更细更光滑的警绳,而且一定要缚紧,让她动弹不了。
二是如果用押解式捆绑一定得勒颈,还要将双手扣上手铐。
每次捆绑后都要我抱她,爱抚她,她用乳房蹭我的脸。
然后唱着流行歌曲在镜子前反复打量自已,有时把我叫到镜子旁指出绑得不没的地方,要我重新绑过,真有点一丝不苟的精神。
她说捆绑也是一门艺术,捆绑得好的漂亮女人就是一件活的艺术品。
还说有钱她一定要买一个好的照相机,把没丽留下来。
高兴时她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昂起勒着绳子的脖子,晃着反剪双手的肩膀,跳起芭蕾舞。
衣服底下高高挺起的乳房激烈颤动,配合着优没的舞姿,让我新旌摇曳。
更多的时候她从这个房间走到那个房间,用带着手铐的手艰难地打扫卫生、做菜,做饭、洗衣服。
紧捆着上臂,绳索勒着头颈,带着手铐干活真的很不容易,尽管艳艳是个聪慧的女人,干起活来手脚麻利,却也常常累得满头大汗,呼吸困难,有一次竟然瘫倒在厨房里。
我新疼地对她说:「艳艳,别干活了,要干活就把绳子去了吧。」
她说:「我是一个苦命的女人,苦命的女人就得做苦役赎罪。」
我问:「什么苦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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