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正注意到是我的妈妈对一个男人(或男孩)应该如何对待异性所持有的看法。
她对这个问题很重视。
她坚定地认为,如果一个男人不尊重女性,不尊重她们的意愿,那么他就比老鼠屎还要低贱。
甚至在我进入青春期之前,妈妈就很清楚地告诉我,我应该做一个绅士。
我要耐心地倾听一个女人的表达,她所说的话,而且永远、永远、永远尊重她。
我十六岁时被妈妈同意允许和异性约会交往。
我试着做了一些尝试,然而我非常腼腆。
常常是我必须对一个女孩非常了解的前提之下,然后再约会人家出来。
这听起来可能有悖常理,因为当我对一个女孩了解得如此之深入时,我们已经是要好的朋友了,而且通常发现彼此约会不会像仅仅做朋友时那样充实令人满意。
我和其他男孩有同样的冲动,但我喜欢的女孩子们要么是我配不上人家,要么就已经是别人的女友了。
因此,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我属于集体约会类型的范畴。
我们一群人,男男女女在一起,互相喜欢的人一道出去玩,一道做事情。
我会向其他人推荐这种方式,只是我的性发展走上了一条有点奇怪的道路。
然而那是后话了。
我通常设法用快速的、带有点暴力的手淫过程来缓解度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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