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里找到了冯异的身影,他不紧不慢的骑马落在我身后,似乎并不怎么关注我。
左手按了按腰间长剑,我试着缓缓从剑鞘里抽出剑,右手使不上力,不知道左手如何,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白天的那封故意遗落的信件显然起到了作用,新军的布阵出现了极大的偏差,为了防备宛城来援,将大部分的兵力压到了西南方,我们从东面进逼昆阳,防守便没有白天那么严密,而且刚才的异象显然吓到了新兵,这一路冲杀过去,很多人在猝不及防下居然丝毫不做抵抗的掉头就跑。
天快亮的时候,我们在新军大营的重重包围中冲开了一道缺口,渡过昆水。刘秀当机立断,点了三千骑兵,留下大部队命他们带着粮草辎重留守,伺机冲进昆阳救援。
这三千人虽少,却都是骑兵,即便是新军四十二万人骑兵也只占小部分,步兵的战斗力在某种程度上是根本无法与骑兵匹敌的。
而这一次,引来了汉军一万铁骑,领头的居然是王寻。
两军交接,杀得昏天黑地,因为两边都是骑兵,装备相当,战况竟是前所未有的激烈。我拖着受伤的右手,只得左手握剑。剑术我原就练得不够纯熟,换成左手愈发相形见绌。冯异觉察出我的异样,这次也不敢再托大,直接贴在我近侧护驾。
撑了半个多时辰,我精疲力竭,气喘如牛,只觉得左手酸麻得再也举不起来了,冯异喝道:“弃马!”
我没听懂他的意思,两眼无神的回头,他枪杆舞动如灵蛇,缨子尽染鲜红。见我没反应,他焦急的策马靠近我,倏然腾身跳到我的身后。
“公孙”我脑袋一阵发昏,眼冒金星,透支过度的体力似乎再也撑不下去了。
“啪!”脸颊上一记脆响,剧痛感把我激醒。冯异还真下得了手,竟能毫无顾惜之情的掌掴我。我拿右手手背贴着火辣辣的半边面颊,嘟囔道:“打人不打脸啊,你让我以后还怎么见人哪!”
他哧然而笑,却并无嘲笑之意。
即便胯下是阴识特意挑选的宝马良驹,我和他两人共骑,终究跑不过人家单骑。比脚力不如人家,那么比武功呢?我一个伤残人士,按理说伤在手上,一双腿还是有点用处的,特别是跆拳道原本就是脚比手厉害,但是依照现在的状况,打仗的时候刀剑远比拳脚更厉害!而且一旦我上了马,两脚离了地,手不能提刀剑,基本就属于是废人了。冯异身手再如何矫健,在如此千军万马之中自保已属不易,如果再多带我一个累赘
激伶伶的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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