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后,两个正值青春期的青少年朝夕相处又彼此喜欢,难免会擦枪走火。
两个人都是第一次,过程很惨烈,事后也不懂得要清理。那个人笨拙在床边看顾发烧全身都疼的我,整夜没睡。我就想,不会再有人对我这么好了。
等拿到毕业证书后,我们搬到那个人申请到的学校附近。
刚开始很苦的,没有钱,一碗泡麵都要两个人分着吃。即使如此,我还是觉得很幸福。
工作很累的时候,只要看着那个人伏案苦读的背影,我就觉得是值得的。
那个人总是说:「以后我有工作,你就不用这么辛苦,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
但是我们根本没有以后。
也许那个人的喜欢是真的,只是没有喜欢到可以为了我放弃前途。当必须做抉择的时候,我理所当然是被拋弃的那一个。
那些曾经很感动我的话,回想起来都刺耳得不行。
人都说,先喜欢的那个就输了,我大概是输得最彻底的那个。我输得只剩下一颗心,但是那个人不想要。
如果连曾说过喜欢的人,都可以那么毫不犹豫的捨弃我。我想,连喜欢的话都没说过的严朔,也许连分手那天我还得由别人来通知。
不过,这样也好,没有说喜欢就不会有不喜欢的一天。
严朔和我的关係本来就是建立在肉体上的,他能对我感兴趣长达十年,我也觉得意外。
我不去想以后,谁知道有没有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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