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吧里,藉由酒意,我向一个陌生人倾诉我悲惨的恋情,说我是如何为了一个只爱自己的男人被赶出家门,如何为了供那个人念大学、读研究所做三份工作搞坏自己的身体,最后连一句「不爱了」也没有的被拋弃。
「一个同性恋要跟女人结婚。」我说。
「一个很重要的人死了我却连最后一面都见不到。」他说。
后来怎么滚上床的我也不记得,也许是因为酒精,也许是因为两个悲伤的人都需要温暖,总之等我从头痛和全身痠痛中的在陌生的床上醒来的时候,那个人坐在床边,抽着烟,白晃晃的日光里飘着灰尘,和着烟,他说:「跟了我吧。」
于是,我成为他眾多情人里的其中一个。还是最上不了檯面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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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事实上,我连我自己怎么想的我也不知道。
莫名其妙的跟一个陌生人上床,这种事我以前想都没想过,没想到,唯一一次,上了床就再也下不了。
也许是物极必反,既然掏心掏肺、全心全意的爱一个人,结果是这么惨不忍睹,那么,不如乾脆保持一种你情我愿,好聚好散,不谈情不说爱的关係。
以一个情人的角度来看,他是个百分百完美的情人,人帅多金温柔体贴出手大方,咳咳,床上功夫也不错。但是相对的,他绝对不是个合格的恋人,光是情人眾多这点来看,他大概是负分妥妥的。
有些人只能当情人,简直是用来形容他的。
不过,我觉得他也算有情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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