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了,是稍稍给他点甜头呢再回绝他呢?还是就马上回绝他?最近真的很无聊,干什么事都提不起劲来,除了和小云出去逛,也没什么娱乐活动了。要不先找个陪打?注意分寸就得了。
不行,现在的男人你给他三分颜色他就开染坊,还是不招惹为妙……
(日记分两个时段记的)
没想到出去乱逛意外发现了小云的行踪,这小姑娘也不怕被人看见,找这近的地方,要是让夏广志撞上了还得了。
终于看见那小子了,被吓了一跳,现在孩子个头长的真快呀,又粗又壮的,脸也比原来有棱角了,哪象小学那会儿秀气的跟小丫头似的,人家女生都管他叫蕾斯特乖乖。恩,不过现在这样是挺找小云那样的女孩喜欢,而且眼神特明亮,透着一股子灵气,面相虽不十分帅,但很有味道,初中刚毕业的男生能长成这样就不错了,一般都没长开跟包子似的。
不错,不错,很配她。
晚上回来好好审了小云,结果让我大吃一惊,她说居然是爱他的才,人品和相貌到次要。这小妮子疯啦,一个中学生能有什么才,说出来谁也不信呀。况且我教他的时候怎么没看出来呢?一个单词老记不住,非要罚他抄几百遍才行。
(错,是一千遍,一千遍。)
结果后来她还拿出了证据,一篇作文,听说是学完古文后,老师要求对汉字深化理解,任举一个字来以自由命题的方式完成一篇作文,结果他的文章把老师给震了,全班读了不说,还全校读,听说还要送出去评奖。
文章我也看了,确实很棒,感触很深呀,很有教育意义。他还真让人刮目相看呢。我没教育他,他倒先把我教育了……
说“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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