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是个刺配流刑之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边城规矩(三)
片刻之后,那人收了剑,往城内走。苏慕华对他起了好奇之心,小心地跟上。那人走得很快,在巷子里拐了几拐。苏慕华见他在一间屋子前停了下来,那处房屋越发地破旧。那人抽出剑锋在那门上刻了什么,片刻还剑回鞘,转身就走。
苏慕华见他转过脸来,月下那笑容仿佛透明,带了孩子气。男子身后那门上剑痕弯曲,俨然刻了一只张牙舞爪的小乌龟。
这个人半夜时分在无人的月下一曲剑舞,然后跑到这里来画一只乌龟。不管这人是谁,也不过是个只能在夜间行走的可怜人罢了。
苏慕华坐于屋檐,对月饮酒。
暮春的风吹动他的袍袖,这一个深夜他想起过往那些已经褪色的江湖风烟。
有的东西舍弃之时不过挥刀断腕,很痛快。若要去忘记,却并不容易,抽丝剥茧,寸心成灰。
第二日午时,雁北县衙摆下新县令上任的第一次午饭。陆酒冷坐下时,见一桌子满满当当坐了十个人。苏慕华和贺展鹏自然在的,王英雄、马不老、张清、赵廉、马夫也就罢了,厉三娘和不留行也坐在了桌子上。
贺展鹏解释说,“就多两双筷子,省得还让人专门去送饭。”
厉三娘拿着筷子,抛了个媚眼。“大人知道心疼人,奴家心领。”
苏慕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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