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瑛看到儿子下了楼,纤眉皱起。这大忙的日子,儿子钻书房干什么?而且,如果没看错的话,刚刚程朗也是从书房里出来的。两人在书房呆了很久?谈什么需要谈这么久?
孙瑛满心疑惑,但也没多想,而是走过去,挽住他的手,给他介绍宾客。
陆安森不会说客套话,也不喜欢这种互捧和恭维,全程面瘫着一张脸。那些宾客久经商场,早习惯了他不苟言笑的样子,笑着敷衍两句,也都没往心里去。
孙瑛却是不开心,板着脸低声说:“阿森,你就不能笑笑?你看人家程朗——”她说着,指着不远处与一名大腹便便的男人说笑的程朗。
程朗笑容灿烂,眼眸染笑,那张红润的嘴唇开开合合,也不知在说什么,但逗的那人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果然是个惯会伪装、油腔滑调的男人!
他莫名地不爽起来。
事实上,他错怪了程朗。
与程朗对话的男人叫马成功,有点人如其名的意思,真的马到成功了,是新近出名的土豪。他两年前一贫如洗,买张彩票中了两百万,就去非洲开矿产。也该他走运,听说挖到了黄金,瞬间暴富的流油。
当一个人有钱了,接着就会想要名声。附庸风雅这词,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
马成功不想只当个土豪,近几个月来最喜欢结交些艺术圈的人。而红火一时的程朗,理所应当地成为他结交的对象。
瞧,多么年轻俊朗的男人啊!长得就跟朵花儿似的!
马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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