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些。总之,事情是这样的:
话说那隻吃人的老虎大概是与人类交手的经验十分丰富,村民们设下的机关陷阱对牠完全无效。于是村里就组织起守望巡逻队,两人一组在村子周围不分昼夜地轮班警戒。一旦发现虎踪就敲锣大喊,村里几百个男人就会抄起傢伙蜂拥而出,料那畜牲再大胆再兇猛也不敢来犯。虽说只有千日做贼而没有千日防贼的,这终非长久之计,但除此而外大家也想不出别的办法了。
罗旺平常很忙,除了跟他老爸一起打铁之外,也会抢着帮老妈干些女人家的活,诸如种菜、臼穀、沤麻(註二)、打扫清洁、生火煮饭…等等,有时还得去河里捞些鱼虾回家加菜,所以少有空间可以参加狩猎活动。再说,其实他心里也不大想和那些飞禽走兽过不去,所以打猎的成绩并不出色。不过这档子事已不再是打猎了,而是保家卫民,所以罗旺当然就义不容辞地加入了守望巡逻的队伍。
罗旺加入守望队的第三天就碰上了那隻老虎,那天的巡逻由罗旺的伴当领头,罗旺压后。前头的伴当拎着一面铜锣,而罗旺则是左手持盾,右手举枪,保持警戒。
说“举枪”而不说“持枪”,那是因为罗旺可是真的一路举着枪,就是把枪高举过肩,枪尖朝前,握枪的手虎口朝后。这样累是累了些,样子也少了点从容气概,但好处是一遇状况就能立刻射出标枪。罗旺他寧可累一点也要争取反应速度能快一点,那怕只是快一点点也好。
当时还是明日高悬的午后不久,那畜牲或许是最近干得太顺手而有点得意忘形,没等天黑就大辣辣地过来开饭了。罗旺他们俩人正走着走着,罗旺突然觉得一阵毛骨悚然,其实他什么声音也没听到。也不像一般小说里描写的那样老虎来了就“一阵腥风大起”,事实上他也没有闻到什么气味。那纯粹只是一种第六感,而且很可能不过是他自个儿在疑神疑鬼。
但罗旺立刻服从了直觉,立即向后转身,举起木盾护身,并且将手中的标枪向前推刺。三个动作一气呵成,完全没有经过思考,而是他将私下演练过无数次的套路反射式地“蹦”了出来。
要知老虎猎食的模式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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