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脖颈上传来温热的触感,严景怔怔地看着秦简之, 他的神情已经彻底失去了温度, 像雕像一般僵硬。
“秦简之……”他张了张口, 一瞬间不知该说些什么。
“艾德,杀了他。”博士捂着软塌塌的胳膊,恶狠狠地说,“杀了他!”
捏住他脖子的手逐渐加大了力度,空气稀薄起来。严景努力睁着眼睛, 他还想再看看。
他自有记忆起就在垃圾街里, 那种腐臭的气息伴随着他度过了近二十年,没有人教他如何成为一个好人, 也没有人教他怎么做才是对的, 他就这样逐渐在泥沼中长成一株毒物。
他知道自己冷酷自私又偏执,但为了能在外面的世界生活下来,他很好地掩饰了这一切。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规矩,不遵从规矩地人只有死路一条。垃圾街里武力就是一切,那外面呢?
他小心翼翼地观察别人的行为,刚开始很不习惯。要分享, 要共同承担磨难, 不能杀人, 也不能偷盗,他艰难地控制住自己的冲动,将目光从路人的钱包上移开。
他将所有的暴戾都掩饰住了,摆出和善的模样——他很庆幸自己有一副还算不错的皮囊, 这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他深知一直掩饰下去是不行的,总会有暴露的时候。无论身边有没有人,他都按着外面世界的规矩来,这样过了一年多,他连自己都骗过去了。
恍惚间,他真的以为自己变成了一个善良,慷慨,风趣而正派的正常人。所有人也都是这么以为的。只有当午夜梦回,他从梦中惊醒,心头冒起止不住的恶意,他才想起自己原来是一个疯狂的人,接近于神经病的人。
他站在人群里,却深知自己格格不入。他是羊群里的狼,只是披了羊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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