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补习,我先走为上,打个招呼,身影一闪,我已经在公司的楼梯口了。
走到公司门口,才发现我没有大门钥匙,以往来时,同事基本上已经有几个在了,今天没办法,只好等在门口。
结果最早来的居然是死人类,他看我靠在门上,戏谑道:“所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大概就是明明可以穿门而过,却碍于正常规则,不得不与目的地一墙之隔。”
我白他一眼,早知道最早来的人是他,我哪还会傻乎乎守在门口。
“喏,”他把我的外套递给我,“昨天怎么不等我就走了,还逃得飞快,莫不是赶着与小情人去约会怕我打扰?”
我见他似乎语带试探,正色道:“怎么可能?我已经有瑞了。”
如果死人类表现出一副黯然样,我一定会以为他在做戏,但他只是耸耸肩,“你真的不考虑一下我吗?毕竟你来我家那晚,我们之间不是没有感觉的。”
我脸红,和瑞同住了那么久,他一直表现的相当规矩,有时候我会觉得也许是我误会了同伴的意思,所谓的同伴,也许就是一同作个伴吧!看看死人类,他要的,似乎就不只这些。
突然间,我觉得有点迷惑,似乎我对自己本身是血族的概念并不是很明确,只是机械的一天天过去,羡慕人类可以自由自在的在阳光下行走,在阳光下相爱,而身为吸血鬼,却永远必须回避阳光,甚至连情感都像埋没在土中的棺材,因为经年累月的不移动,隐秘的就像不存在。
但我觉得这样就很好,瑞是我的同类,相处了几百年,我们对彼此的了解超过人间任何一对相爱的夫妻,其它的,都是小事。
于是我看着死人类,坚定的对他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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