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粉丝其实是我本人。
这个専业其实是幸琳帮我开的,发文发照都是由她一手包办,千遍一律都是不知甚么时候幸琳用専业的单反相机偷拍,不断的发一些超级阳光正向的文,把我包装成一个健康,充满正能量及梦想的欧阳子健,而我只要扮演好这角色就好了。
至于自己真正的私人业面这些会都设定了个人隐私,不能被搜寻,及所有图文只限朋友……而我朋友本身就不多……
「这感觉真有趣,明明帐号的名字是我,照片中的人也是我,但偏偏我连这账号的密码也不知道不单止,就连发了甚么文,上载了甚么照片也不知道。」
「你很快就会习惯了~放心,到时候你的粉丝自然会帮你开更多,甚至连我们也没有的照片他们也会拍到。」幸琳高兴地回到“我”的専业,查看我粉丝们的回覆。
「我告诉你!迟一点你的粉丝可能还会拿你的照片胡乱改图呢!」辉哥开玩笑说。
这话一点也不假。现在的粉丝都爱给自己喜欢的偶像的照片上,加一个心心,帮他们加上一些文字,甚至把不少有的没的东西自己拼济在一起。辉哥说出的这一句话使子我心有馀悸。
那天放学,八婆珍抱着一大包的a4纸等我,为的就是想我帮她签名……我并不是不想,但也得有个限度!一大包a4纸入面有多少张纸你知道吗?是500张!也就是我得签自己的名字500次!如果是签名会,或是500多个粉丝围着我当然很乐意这么做。但她不单止不是我的粉丝,目的也不过是想炫耀甚致存起来准备卖个好价钱。这种心灵得不到慰藉,跟罚抄自己的名字有甚么分别?
我当然一口拒绝,转身就走。怎料她居然拉着我的衣服,说如果我不肯签的话就会胡乱发照……
那刻我真的很想赏她一记耳光,把她一掌摑到太平洋去。
本来,我想跟告诉她要是她敢的话,我就把她这么不光彩的事告诉智彬,看智彬会怎样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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