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对劲。
《荧屏之吻》肯定不是凭真本事入选的兰天鹅,就算《荧屏之吻》的投资方赞助了兰天鹅奖,那也不能解释为什么老板要去捧一部已经播完的电视剧。
要知道电视剧的主要利益来源是广告赞助和版权转让,《荧屏之吻》的版权早就卖掉了,广告费也赚过一轮。事到如今,就算《荧屏之吻》再拿个奖镀个金也不能带来多少实在的利益。
大家都不是傻子。兰天鹅奖之所以那么金贵,就是因为其评奖公正而专业。新投资方再怎么贪图名誉也不可能糊涂到不分轻重,不可能为了一部已经赚不到钱的电视剧,而去毁掉一个每年都会举办的、业内风向标级别的a级奖项。
退一万步说,就算赞助商蠢到要买奖,那么《荧屏之吻》也不是最佳的投资项目。
没有利益,谁会钱多得没处花做这种多余的事?
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