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袋中的微型发送器。这个小玩意儿能让我全球定位,叹道:“去吧。记着每隔半小时发一次迅息,半小时之外,“顿了一顿,看向四周,”这些人,就该派上用场了。”
我点了点头,心中原应欣慰,却不觉微夹了些苦涩,这情形,倒象是某幕惊险剧,只是结果却未知。
然而无论我怎样猜想,却未猜到,等待我的会是这样一幕。
“什么?!他不见我,要我回去?!”
我自客厅的沙发内霍然而起,瞪着眼前恭敬传话的仆人。十分钟前我直接敲庄园大门,自报身分,求见格雷——我的名字在这里应是无人不知,当即便有守卫半监视,半礼貌地将我直领入内——谁也不知,入内通禀的结果会是如此。
这原是好事。可万里迢迢,飞山度水地来了,我怎肯就这样敷衍回转了事?微扫一眼四周,守卫都远散在台阶下,心中已有了计较。
“别动,带我去格雷的房间。”以枪发话,效用总是其灵无比。一把极小的掌心雷,便已够叫仆人白了脸色,乖乖听话从命。
花木扶疏,院落层层叠叠,转过弯,一幢独立起居,红砖白瓦的古式房屋已近在眼前。我悠闲自若,枪掩在腕底,四周守卫虽多,我与仆人一前一后走去,却无半个人怀疑。
“他走了么?”
仆人敲门时,里面冷冷传来一句问话,隐隐透出烦躁几许。
若说我原先还有些疑心,听了这句话后,再无怀疑。
这声音,不是格雷还会有谁。
阳光透过旧式庭院的窗棂映了进来,古老沉重的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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