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的后背不可察觉地绷紧了。
因为,这里本来就是属于我的啊。
十年前,这里是本市红极一时的地下摇滚圣地,舒慕的第一场live就在这里。那天夜里,舒慕一曲唱罢,所有人都沸腾了,他们疯狂喊着舒慕的名字,他们踩在凳子上挥舞着自己的手臂,他们甚至试图爬上舞台,用自己的拥抱和热吻向歌手致敬。
那是舒慕最完美的一次演出,也是在那一刻,柯远爱上了舒慕。
后来摇滚没落,这里渐渐冷寂,难以维持,柯远就将它从原主人的手里买了下来,按照当初的样子装修一新,甚至找出当年舒慕用过的电吉他,珍而重之地作为这里的一部分,放在后台柜子里的第三排架子上。
当然,大门钥匙也照老规矩,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被他埋在大门左边那蓬无论春夏秋冬都不发芽的杂草丛里。
可他怎么跟骆飞解释?
所以他只能吊起眼睛,没好气:“问那么多干嘛?我要是说我偷来的,你就不唱了?闭嘴,干活!”他指着手边的插口,“这根线插这里!”
十分钟后,所有设备准备就绪,黎锦单手撑住舞台边缘的木板突起,一跃而下。
“开始吧,你的个人演唱会。”他伸出双臂,仿佛要拥抱空气中隐约漂浮的炙热气息,“舞台,灯光,还有我,你的听众。”
如果你的梦想仅仅如此的话,那就实现它,又有什么大不了。
骆飞抱着刚刚从架子上取下的电吉他——他并不知道这曾经属于舒慕——他拨动琴弦,电吉他低调地发出一个单音:“唱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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