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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为难哪。”郑东泽靠着椅背,叹道,“叫我说,阿同最大的优势就是他那张脸,如果他肯混娱乐圈,签到凌飞那儿,一两年内红起来没问题。这样代言公司的男装,岂不是一举两得。不过,他现在参加这个书法比赛,明显是想往文化界发展,平时我跟他接触,拍照时说些娱乐圈的事,他好像没什么兴趣。牛不喝水也不能强按头。不过,我们这样在他身上投资,也不能亏本。就算我想做活雷锋,估计阿同也不能信。我看好阿同,他不是池中物,现在适当给他人情,同他结下情谊,即容易、附加值也比较高。”
洪岩想了想,“既然这样,等他书法入围再说,如果他能入围,我来跟他谈。他现在没别的价值,就做男装的模特,如果入围,我去帮他打通关系,拿到奖,就签他做平面模特。他脸够靓,再有书法家的名头,也显得咱们的品牌有内涵。”
“嗯。”
“余同的年纪是个大问题。”
郑东泽转身从冰箱里拿了瓶水,拧开喝了一口,笑道,“这有什么,只要他的脸足够漂亮,身材足够好,就是他六十岁,我也不会拒绝签他。”
“有时间一定得问问阿同是怎么保养的,三十岁的人了,一点都看不出来,你看他的眼睛,一丝眼尾纹都没有,比刚毕业的大学生都水灵。”郑东泽自己也保养的很到位,还是有些惊叹余同的年轻,话到此处,横了洪岩一眼,“一会儿好好泡个澡,我给你做面膜。”
“你别在脸上动手脚啊。”
郑东泽一副‘你不识好人心’的嫌弃,“你看阿同跟小鱼,明明是父子,出去人家硬说像兄弟。我可不想等以后我跟你一起出门,有人说咱们像父子。”
“我有那么老?”
“十年后呢,到时老得连饭都做不动,我不得饿死么?”郑东泽一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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