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地方,就跟着我跑吧。」
林晓慧失神地点头,很努力地跟着他跑向刚才下船的地方,回到了人群之中。
还好饭店在同一区不是很远,他继续握着她的手带她走回饭店。
回到了林晓慧的房间,高邑樊让她坐在沙发上,他先去洗手。
林晓慧脸色仍然一片苍白,事发后没说过一个字。
「喝点水。」
她像机器人,一个指令一个动作,一口一口直到喝光整杯水。
看她这样子,他也不忍此时对她说早该听他的话不要去人少的地方。
「没事了,不要担心。」高邑樊低声安慰着。
「你为什么有枪?动作还那么流利。」林晓慧望向高邑樊,眼中居然有着控诉的眼神,彷彿他和那个抢匪都是同一掛的坏人。
「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二条,人民有持枪的权力。我的枪都是合法买来的,我也有随身带枪的执照。」高邑樊感受到林晓慧对他的反感,心逐渐下沉。「我在德州生长,一岁起被大人带去打猎,五岁我就开始接受用枪的训练了。你放心,我没杀过人。但若我被逼到一定要选择,我当然会选择救自己与和我在一起的人。」
高邑樊越解释,林晓慧就越对他感到陌生害怕。「枪不都是拿来杀人用的吗?」
日復一日看着新闻,除了警察军人,任何持枪者都被妖魔化。一个坏人杀了人,变得所有拥有枪的人都一样有罪。
「我就不能把射击当兴趣,不能自卫吗?」高邑樊皱眉,被她的不谅解刺伤。「如果我没有枪,被抢钱事小,我们有可能受到更糟糕的待遇,你寧可受伤也不要我保护你?你不知道全美国估计39到50%的人拥有枪枝?你认为美国近半的居民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大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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