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交女友而伤心、而心痛,那时候我才知道,我喜欢他很久了。
我喜欢他,真的很喜欢。
然而,近在咫尺却始终得不到的,最疼。
他这次的女友,是三年级的学姊。今天早上看见他们俩站在一块,真的很登对,更让我认为,自己在他的名单内根本沾不上边,顶多被当作是最好的朋友。
他身边的那个位子啊,是我触不可及的地方。
朋友,我们跨不出这个词。但我想,他可能连跨出这个词的念头都不会有,即便我在他身边那么久,即便我那么了解他,即便我那么喜欢他。
真可悲啊。
但我依旧喜欢他。
就像在艷丽的玫瑰旁徘徊不去的蜜蜂,明知得不到,却还是捨不得离开。最后,会被刺得浑身是伤。
像个傻子般。
我常自私地想,我能以朋友的身分为由待在他身旁就够了,至少我比其他人更了解他。
泪水流完,再继续把朋友这个角色演得尽善尽美就好。
至少这样,我们的结局不会是以互相装作不认识收场。
我不奢求更多了。
「欸,郑冠恩。」我唤他,他转头看我,「语诺怎么知道你和学姊交往?」
「我答应和她交往后,她马上就发文昭告天下了。」他一脸无奈地看着我,「你们女生就是麻烦。」
我抗议:「喂,我可不是。」
「好啦,我知道我们媛媛最棒了。」他拍拍我的头,我勾起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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