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而他没走出几步,忽然原地打了个立正。抬起一只手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他侧耳倾听了片刻,末了从副官手中要过一把短刀,猫着腰便往森林深处跑去了。
余下众人愣了一下,随即拔腿就追,可霍云朴虽然眼神不济,但身大力不亏,一路跳跃腾挪,跑得如同草上飞一般。及至连毅一马当先的追上他时,只见他气喘吁吁的站在一棵老树下,白衬衫上血迹斑斑,半边脸也是血淋淋。地上躺着一头大野猪,短刀插进猪脖子里,就剩个刀把还露在外面。双手叉腰喘着粗气,他很得意的笑道:“说野猪,野猪就到。好,今天我算能交差了!”
说完这话,他伸出一条长腿,用穿着马靴的右脚去蹬猪屁股:“小连,你说这家伙能有多少斤?”
连毅走到了他的近前:“我看得有——”
话音未落,野猪忽然喷着血沫子一跃而起。连毅尚未反应过来,已经被霍云朴一把扯到了身后。而周围众人纷纷拔枪想要射击,可是定睛一看,却又是虚惊一场,不过是那野猪垂死挣扎,做了个鲤鱼打挺而已。
连毅被霍云朴抓了一袖子的血。在众人的欢声笑语中,他低头,看袖子上的血手印。
霍云朴比他年长了二十岁,所以他一直在等霍云朴衰老枯朽,老头子总不会太讨人爱,衰老枯朽还不够,不堪入目才最好,让自己望而生厌、断了念想才最好。然而霍云朴总也不老。
霍云朴只是偶尔增加几根白头发,偶尔增加几条浅皱纹,意气风发一如三十几岁时。三十几岁时他猎到野猪会兴奋得大呼小叫,如今五十几岁了,一如既往,还是老样子。
遇到危险时把他往身后扯,也是多少年的老习惯了。可恨的是他并不只扯他一个,谁站在他身边,都一样会受到他的保护。所以愿意跟着他的人太多了,他又是大包大揽、来者不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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