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相贞百务缠身,自己只能领着个乡巴佬压马路,白摩尼自怜自艾的叹了口气,感觉自己怪可怜的,晚上得回去闹一闹霍相贞,不闹对不住自己。横竖他和霍相贞永远闹不翻,他们是至亲。
百无聊赖的又望向了顾承喜,他眼睛忽然一亮,伸手一把抓住了顾承喜横撂到桌边的小臂:“哎?让我瞧瞧!”
顾承喜刚换了个姿势,冷不防的被他一把撸起了衣袖,不禁也是吓了一跳:“白少爷,怎么了?”
白摩尼看着他左腕上的手表,一双眼睛瞪得又圆又亮:“这不是我大哥的表吗?”
顾承喜一点头:“大帅……送给我了。”
白摩尼当即转向了他:“他送给你了?他为什么要送给你?”
顾承喜乖乖的答道:“我挺喜欢它的,就跟大帅开口讨要了。”
白摩尼把他的小臂往下一掼,若有所思的坐回了原位。给出去更好,他想,否则他身上总有灵机的东西,他总忘不了灵机。可若是灵机不算数了,自己的地位会不会也随之动摇?
他自知没有灵机的智慧与魅力,霍相贞肯把他当个活宝宠着,他绝对是沾了灵机的光。灵机走得太久了,走的时候他还是个小少年,现在已经长成了大人。他承认灵机的好,但是对于他来讲,灵机真的是已经淡化成了一个符号,一个可供他在和霍相贞吵架时,大喊“要是我姐活着的话”的符号。
白摩尼想入了神,直着眼睛发呆。他一直在向灵机学习,霍相贞的部下,他全认识。他替霍相贞瞄着他们听着他们,顶着嚼舌头的罪名做千里眼顺风耳。然而还是比不得灵机。没办法,天生成的,他没那个灵气。不过话说回来了,慧极必伤,他傻一点,也是个福分。
一道罗宋汤上了桌,白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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